- 胙土分茅
zuò tǔ fēn máo
胙:赐;分茅: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仪式。指分封爵位和土地。
- 胙肉
zuò ròu
祭祀时供神的肉。 宋 陆游 《入蜀记》卷五:“招头盖三老之长,顾直差厚,每祭神,得胙肉倍众人。” 清 昭槤 《啸亭续录·贵臣之训》:“定例: 坤宁宫 祭神胙肉,皆赐侍卫分食,以代朝餐,盖古散福之义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回:“先年俺有一个母舅,一口长斋,后来进了学,老师送了丁祭的胙肉来……只得就开了斋。” 毛泽东 《寻乌调查》第四章三:“肉有四个项目:一是‘胙肉’,从前是秀才、举人有功名的人分的,后头加上‘毕业生’。”
- 进胙
jìn zuò
进献祭祀用的牲肉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 楚 郤宛 之难,国言未已,进胙者莫不谤令尹。” 杜预 注:“进胙,国中祭祀也。”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:“诸司供奉口味,躬鐍其舆乃遣,进胙亦如之。”
- 分茅胙土
fēn máo zuò tǔ
指分封侯位和土地。
- 胙胤
zuò yìn
福及子孙。因指有国、有天下者子孙相继。
- 福胙
fú zuò
祭祀所用的肉类。
- 致胙
zhì zuò
1.古时天子祭祀后,将祭肉赏赐诸侯,以示礼遇。 《国语·齐语》:“ 葵丘 之会,天子使 宰孔 致胙於 桓公 ,曰:‘余一人之命,有事於 文 武 ,使 孔 致胙。’” 韦昭 注:“胙,祭肉也。”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居五年, 秦 人富强,天子致胙於 孝公 。”《三国志·魏志·文帝纪》:“奉 汉帝 为 山阳公 ……上书不称臣,京都有事於太庙,致胙。” 2.臣子祭祀后,将祭肉奉献给国君,表示为君王和国家添福。《国语·鲁语上》“尝、禘、蒸、享之所致君胙者有数矣” 韦昭 注引 贾 唐 二君曰:“臣祭,致肉於君,谓之致胙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膳夫》“凡祭祀之致福者” 郑玄 注“致福,谓诸臣祭祀进其餘肉,归胙于王” 唐 贾公彦 疏:“今彼虽据诸侯礼,王之臣致胙亦然。故云‘归胙於王’也。”参见“ 致福 ”。
- 析珪胙土
xī guī zuò tǔ
谓封爵分土。
- 胙席
zuò xí
祭祀的酒席。
- 余胙
yú zuò
祭祀所馀之肉。
- 祭胙
jì zuò
祭肉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四年》“膰焉” 晋 杜预 注:“膰,祭肉。尊之,故赐以祭胙。”
- 胙土
zuò tǔ
指帝王将土地赐封功臣宗室,以酬其勋劳。 《左传·隐公八年》:“天子建德,因生以赐姓,胙之土而命之氏。” 孔颖达 疏:“胙,训报也。有德之人,必有美报。报之以土,谓封之以国。” 南朝 宋 谢灵运 《谢封康乐侯表》:“亡祖奉国威灵,董符戎重,尽心所事,尅黜祸乱,功参盘鼎,胙土南服。” 明 张四维 《双烈记·策封》:“更封妻荫子,加爵封王,分茅胙土。”
- 胙余
zuò yú
古称祭祀完毕后所馀的酒肉。
- 践胙
jiàn zuò
见“ 践阼 ”。
- 复胙
fù zuò
谓正祭后的第二天再祭。
- 分胙
fēn zuò
祭祀完毕分享祭神之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