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盗粜
dào tiào
非法出卖(粮食)。 唐 张鷟 《朝野佥载》卷五:“ 张鷟 为 阳县 尉日,有称架人 吕元 伪作仓督 冯忱 书,盗糶仓粮粟。”《新唐书·食货志四》:“ 两池 盐盗贩者,迹其居处,保、社按罪。鬻五石,市二石,亭户盗糶二石,皆死。” 元 无名氏 《陈州粜米》第三折:“那廝每不依钦定,私自加添,盗糶了仓米,乾没了官钱。”
- 平粜
píng tiào
官府在荒年缺粮时,将仓库所存粮食平价出售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平糶齐物,关市不乏,治国之道也。” 清 刘大櫆 《通溪巴君墓志铭》:“ 乾隆 十六年,岁旱饥,君倡平糶之法於有司。”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辛亥革命·人民反清斗争资料》:“事后, 淮 扬 道出示严禁造謡,并悬赏购缉散放伪票之匪徒,一面办理平糶,以安民心。”
- 出粜
chū tiào
卖出粮食。宋 苏轼 《乞减价粜常平米赈济状》:“若不别作奏请,专守本条,不与减价出糶,深恐今年春夏新陈不接之际,必致大段流殍。”《元典章·户部七·仓库》:“除已移咨 江 浙 行省,除支持粮斛外,餘有粮数,照依各处目今实直市挨陈出糶接济贫民,仰行下合属体施行。” 清 方苞 《与徐司空蝶园书》:“岁祲之地,其粮听有司出糶,俟秋成仍糴满原额,分两年带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