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享祭
xiǎng jì
祭祀。
- 公祭
gōng jì
公共团体或社会人士举行祭奠,向死者表示哀悼
- 三祭
sān jì
谓三度酌酒于三处为祭。
- 共祭
gòng jì
周 代大祝掌管的九祭之一。
- 遥祭
yáo jì
谓向远处致祭行礼。
- 兵祭
bīng jì
军队的祭祀。
- 神人共祭
shén rén gòng jì
自创成语,形容一个人生前于社会,作出过极大的贡献,可谓感天动地,死后受到人们最崇高的怀念;或因为忠节名义被历代所推崇敬仰,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,将其封予XX神的名号,并修建各类庙堂进行拜祭纪念。
- 禘祭
dì jì
古代对天神、祖先的大祭。 《韩诗外传》卷五:“禘祭不敬,山川失时,则民无畏矣。”《东观汉记·张纯传》:“ 元始 五年,诸王公列侯庙会,始为禘祭。又前十八年,亲幸 长安 ,亦行此礼。”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七八回:“是年秋八月, 鲁 将行禘祭。” 清 夏炘 《学礼管释·释祔》:“古者天子禘祭,祭所自出之帝於始祖之庙。又天子崩,诸侯薨,祝取羣庙之主,而藏诸祖庙。”
- 二分之祭
èr fēn zhī jì
古代帝王祭日、月的典礼。《资治通鉴·齐东昏侯永元元年》:“天地五郊、宗庙二分之祭,未尝不身亲其礼。” 胡三省 注引 郑玄 曰:“古者,天子春分朝日,秋分夕月,故曰二分之祭。 魏 则朝日以朔,夕月以朏,犹仍古谓之二分之祭。”
- 伏祭
fú jì
在伏日举行的祭祀。
- 鱼菽之祭
yú shū zhī jì
以鱼、豆为祭品的祭事。鱼、豆是常用食品,表明祭品的菲薄。《公羊传·哀公六年》:“ 陈乞 曰:‘ 常 之母有鱼菽之祭,愿诸大夫之化我也。’” 何休 注:“ 齐 俗,妇人首祭事。言鱼豆者,示薄陋无所有。” 南朝 宋 颜延之 《陶徵士诔》:“灌畦鬻蔬,为供鱼菽之祭。” 清 龚自珍 《农宗》:“宅不什一,则不足以容鱼菽之祭,不足以容舂揄。”亦作“ 鱼菽之奠 ”。 明 杨慎 《祭毛以正文》:“同乡友生 杨慎 谨以薄陋鱼菽之奠,致祭于亡友乡进士 毛君 以正 之灵。”
- 墦祭
fán jì
在坟前祭祀先人或亲友的亡灵,祭扫。
- 烈士公祭
liè shì gōng jì
2014年3月31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,2014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2号公布,《烈士公祭办法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- 爓祭
yàn jì
以爓肉行祭。
- 隋祭
suí jì
古祭祀名。
- 丁祭
dīng jì
旧时于每年阴历二月、八月第一个丁日祭祀孔子,称丁祭。 隋 唐 日制不一。 隋文帝 时一年有四祭, 唐 武德 年间改用中丁日祭祀, 唐 开元 年后专用春、秋二仲的上丁日举行祭祀。 明 郑仲夔 《耳新·令德》:“ 萧郡 尊思似 每丁祭,必斋宿学宫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回:“外祖母道:‘丁祭肉若是不吃,圣人就要计较了。’” 欧阳予倩 《桃花扇》第一幕第一场:“孔子庙每年的丁祭,都是由学生来主持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