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俵与
biào yǔ
分给。
- 酸与
suān yǔ
传说中的鸟名。
- 关与
guān yǔ
参与。
- 右与
yòu yǔ
佑助,帮助。
- 施与
shī yǔ
给予恩惠、财物等
- 相与
xiāng yǔ
1.副词。 表示同时同地做某件事。可译为共同 2.平原君竟与毛遂偕。十九人相与目笑之而未发也。--《史记.平原君虞卿列传》
- 时不我与
shí bù wǒ yǔ
我与:“与我”的倒装;与:等待。时间不会等待我们的。嗟叹时机错过,追悔不及。
- 宝剑卖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
bǎo jiàn mài yǔ liè shì,hóng fěn zèng yǔ jiā rén
比喻物得其用。卖,也用作“赠”。 元 无名氏 《冻苏秦》第一折:“先生何出此言?岂不闻‘宝剑卖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。’以先生之才,怕不进取功名,易如拾芥!” 元 郑光祖 《王粲登楼》第一折:“却不道宝剑赠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。小官有白金两锭,青衣一套,骏马一疋,荐书一封,送贤士去投託 荆王 刘表 。 刘表 见了小官的书呈,必然重用。” 明 高明 《琵琶记·两贤相遘》:“宝剑卖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。夫人,妆奩衣服在此。”《痛史》第二三回:“这几味药……并不卖钱射利,只求得一位英雄有道之士,便双手奉赠与他。唉!常言道:‘説话赠与知音,良马赠与将军,宝剑赠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。’”
- 本质与现象
běn zhì yǔ xiàn xiàng
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;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。 本质是事物内在的、相对稳定的方面,现象是事物外在的、活动易变的方面。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,由事物的特殊矛盾构成。本质是现象的本质,隐藏在现象背后并表现在现象之中;现象是本质的现象,是本质的外部表现。本质决定现象,现象依赖本质。本质和现象之间总是存在着差别和矛盾。本质要靠思维才能把握,现象用感官即能感知。
- 相对与绝对
xiāng duì yǔ jué duì
相对指有条件的、暂时的、有限的、特殊的;绝对指无条件的、永恒的、无限的、普遍的。一切事物既包含相对方面,又包含绝对方面。宇宙中的具体事物及其变化过程是有条件的、有限的、相对的,而整个宇宙的存在和发展是无条件的、无限的、绝对的。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,绝对存在于相对之中,并通过无数相对表现出来。相对与绝对有多种表现:运动是绝对的,静止是相对的;矛盾的普遍性是绝对的,矛盾的特殊性是相对的;时空的无限性是绝对的,时空的有限性是相对的。
- 与世浮沉
yǔ shì fú chén
随波逐流,附和世俗。
- 往哲是与
wǎng zhé shì yǔ
往哲:先哲,前贤;与:赞许。古代圣贤所赞许的。
- 生杀与夺
shēng shā yǔ duó
同“ 生殺予奪 ”。《通典·职官三》:“《周官》内史掌王之八柄,爵禄廢置,生殺與奪,執國法及國令之貳以考政事。” 郭沫若 《奴隶制时代》三:“对于这些种族奴隶,国家是操有生杀与夺之大权的。”
- 与愿印
yǔ yuàn yìn
佛教姿态之一
- 老相与
lǎo xiāng yǔ
同“ 老相好 ”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五一回:“会着,彼此竟像老相与一般。”
- 与手
yǔ shǒu
犹言下毒手。《宋书·索虏传》:“ 泰之 等至,虏都不觉,驰入袭之,杀三千餘人,烧其輜重……诸亡口悉得东走,大呼云:‘官军痛与手。’虏众一时奔散。”《南史·张彪传》:“ 彪 左右 韩武 入视, 彪 已苏,细声谓曰:‘我尚活,可与手。’於是 武 遂诛 稜 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高祖武德元年》:“ 化及 扬言曰:‘何用持此物出,亟还与手。’” 胡三省 注:“与手, 魏 齐 间人率有是言,言与之毒手而杀之也。” 清 顾炎武 《松江别诸友人》诗:“事危先与手,法定必行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