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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身试法
yǐ shēn shì f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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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释义详细释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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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 yǐ shēn shì fǎ ]
- 身:亲身,亲自;试:尝试。 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。指明知故犯。
- 【解释】:身:亲身,亲自;试:尝试。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。指明知故犯。
【出自】:《汉书·王尊传》:“明慎所职,毋以身试法。”
【示例】: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奉公守法,不要~。
【语法】:偏正式;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含贬义
- 出 处
- 《汉书·王尊传》:“太守以今日至府;愿诸君卿勉力正身以率下。……明慎所职;毋以身试法。”
- 例 句
- 我们要加强法制建设,做到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。事实上,甘心~的人毕竟是不多的。
- 典 故
- 出处《汉书,王尊传》西汉时,高阳出了一位廉洁奉公的官员,叫王尊。王尊从小死去父亲,由他的伯父抚养长大。伯父家里比较贫穷,王尊每天要赶羊群到野外去放牧。这孩子最爱读书,放牧时总要带些书阅读。渐渐地,他对书上提到的那些秉公执法的官吏十分崇敬,希望自己将来也成为这样的人物。一天他向伯父央求,为他在郡的监狱里谋一份差使。这时王尊才十三岁,伯父听后惊讶他说:“你还是个孩子啊,又不懂刑律,怎么能到监狱去做事呢?”玉尊说:“孩儿已从书中见到过很多。以后再跟狱长多学学,不就行了吗?”伯父经不住王尊一再央求,便备了礼托人找狱长说情。狱长便把王尊当听差在身旁使唤。王尊当了几年听差,经常接触到刑狱方面的事务,长进很快。一次他随狱长去太守府办事,被太守看中,便把他留在府中做文书方面的事。又过了几年,王尊辞去职务,攻读孺家经典,之后再被任用。由于他执法严正,逐步提升,当上了县令,后来又升为安定郡大守。当时,安定郡官场非常混乱,一些官员利用权势作威作福,鱼肉百姓。王尊一到那里,立即整顿吏治,并晓示属县所有官吏忠于职守,以身作则,为下属作出榜样。法律无情,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尝试一下法律。郡里有个属官心狠手辣,搜刮大量民脂民膏,民愤极大,告示贴出后不见改悔,于是王尊把他捉拿归案。这贪官入狱后,没几天就一病身亡。接着,王尊又惩办了一批罪行严重而又没有悔改的豪强。这样一来,安定郡开始太平起来。
- 近 义 词
- 违法乱纪作奸犯科知法犯法
- 反 义 词
- 以身作则以身殉国以身许国廉洁奉公奉公守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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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英文翻译
- defy the la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