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给与
jǐ yǔ
亦作“ 给予 ”。 使对方有所得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今肥田尚多,未有垦闢。其悉以赋贫民,给与粮种,务尽地力,勿令游手。” 唐 韩愈 《顺宗实录二》:“又 贞元 中要乳母皆令选寺观婢以充之,而给与其直。” 清 李渔 《奈何天·筹饷》:“这等请问边上的米价,贵贱何如?若有银子给与边军,他还买得出么?” 鲁迅 《且介亭杂文·拿来主义》:“ 尼采 就自诩过他是太阳,光热无穷,只是给与,不想取得。” 曹禺 《北京人》第一幕:“早年结婚,身体孱弱,小地方看去,他绝顶聪明,然而他给予人的却是那么一种沉滞的懒怠之感。”
- 给力
gěi lì
1.给予力量;给予支持。 2.出力;尽力。 3.带劲儿。 4.作为感叹词,类似于“牛”、“很带劲”、“酷”。
- 给使
gěi shǐ
1.服事;供人役使。《墨子·备梯》:“ 禽滑釐子 ,事子 墨子 ,三年,手足胼胝,面目黧黑,役身给使,不敢问欲。”《三国志·魏志·公孙度传》“悉斩送 弥 晏 等首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《魏略》:“其吏从兵众,皆士伍小人,给使东西,不得自由。”《隋书·李圆通传》:“ 李圆通 , 京兆 涇阳 人也。父 景 ,以军士隶 武元皇帝 ,因与家僮 黑女 私,生 圆通 。 景 不之认,由是孤贱,给使 高祖 家。” 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槐西杂志三》:“前任 浙江 学政时,署中一小儿,恒往来供给使。以为役夫子弟,不为怪也。” 2.供役使之人。《三国志·吴志·孙皓传》“ 皓 以其恶似 张布 ,追改 定 名为 布 ” 裴松之 注引 晋 虞溥 《江表传》:“ 定 , 汝南 人,本 孙权 给使也,后出补吏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高祖武德元年》:“先是,帝( 隋煬帝 )选驍健官奴数百人置 玄武门 ,谓之给使,以备非常,待遇优厚,至以宫人赐之。”
- 给假
gěi jiǎ
准予休假。
- 给事中
jǐ shì zhōng
官名。秦汉为加官,晋以后为正官。明代给事中分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,辅助皇帝处理政务,并监察六部,纠弹官吏
- 给定
gěi dìng
预先规定作为标准或目标
- 给口
gěi kǒu
口才敏捷。
- 给复
gěi fù
免除赋税徭役。《晋书·武帝纪》:“﹝ 咸寧 元年﹞二月,以将士应已娶者多,家有五女者给復。”《北史·魏纪三·高祖孝文帝》:“﹝ 太和 二十二年﹞詔以 穰 人首归大顺始终若一者,给復三十年,标其所居曰 归义乡 ;次降者,给復十五年。”《新唐书·高祖纪》:“丙寅, 竇建德 伏诛。丁卯,大赦,给復天下一年。” 宋 曾巩 《本朝政要策·水灾策》:“ 太宗 加给復之恩,赐糜淖之餉,以救其变。”
- 给发
gěi fā
发给。
- 给视
jǐ shì
犹速视,快速地看一眼。
- 给回
jǐ huí
等于说赔偿
- 给园
gěi yuán
“给孤独园”之省称。亦泛指佛寺。
- 给付
jǐ fù
1.支付;付给 2.付给;交付
- 给禀
gěi bǐng
见“ 给廪 ”。
- 给水
jǐ shuǐ
1.供给饮水。 汉 赵晔 《吴越春秋·勾践入臣外传》:“夫( 越王 勾践 )斫剉养马,妻给水除粪洒扫,三年不愠怒,面无恨色。” 2.今特指为居民区、工业、农业及其他需水部门供水的措施。
- 给事郎
jǐ shì láng
官名。隋 改给事中为给事郎。 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三省纲辖·给事》:“ 隋 初 开皇 六年,始於吏部置给事郎, 煬帝 移为门下职。 唐 武德 三年,改给事郎为给事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