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禫除
dàn chú
举行祭礼除丧服。 明 唐顺之 《与严介溪相公书》之一:“但以鸟兽躑躅之慕,甫及禫除,狗马疾疚之忧未离牀席,形魂枯尽,不齿人羣,此亦相公之所悯念也。”《明史·温纯传》:“ 隆庆 三年, 穆宗 既禫除,犹不与大臣接。”
- 练禫
liàn dàn
练与禫,均古祭礼名。 练为小祥之祭,禫为除服之祭。古礼禫祭之月有二说: 汉 郑玄 以二十五月为大祥,二十七月而禫,二十八月而作乐。 三国 魏 王肃 以二十五月为大祥,其月为禫,二十六月而作乐。见《仪礼·士虞礼》、《礼记·檀弓上》“ 孟献子 禫” 孔颖达 疏。亦用作丧家祭礼的统称。《北史·王肃传》:“又詔曰:‘ 肃 丁荼虣世,志等 伍胥 ,穷踰再期,蔬緼不改。有司依礼喻之,为裁练禫之制。’”《隋书·高祖纪下》:“儒者徒拟三年之丧,立练禫之节,可谓苟存其变,而失其本,欲渐於夺,乃薄於丧。”
- 禫祭
dàn jì
除丧服之祭。
- 禫祥
dàn xiáng
禫祭、祥祭的合称。
- 祥禫
xiáng dàn
丧祭名。 语出《礼记·杂记下》:“期之丧,十一月而练,十三月而祥,十五月而禫。” 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终制》:“灵筵勿设枕几,朔望祥禫,唯下白粥清水乾枣,不得有酒肉饼果之祭。”《南史·王准之传》:“ 晋 初用 王肃 议,祥禫共月,故二十五月而除。”《资治通鉴·齐和帝中兴元年》:“初, 肃 以父死非命,四年不除丧。 高祖 曰:‘三年之丧,贤者不敢过。’命 肃 以祥禫之礼除丧。”
- 服禫
fú dàn
服丧期满。禫,除服之祭。
- 禫服
dàn fú
指禫祭至吉祭之间的丧期。服,服丧。旧礼,父母之丧,二十七月而禫。
- 禫制
dàn zhì
犹禫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