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辜榷
gū què
1.亦作“ 辜搉 ”。 搜括;聚敛。《汉书·陈咸传》:“少府多宝物,属官 咸 皆鉤校,发其姦臧,没入辜榷财物。” 王念孙 《读书杂志·汉书十六》:“今案辜榷双声字也。《广雅》曰:‘嫴榷,都凡也。’故总括财利谓之辜榷。”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:“四年春正月,初置 騄驥厩 丞,领受郡国调马。豪右辜搉,马一匹至二百万。” 李贤 注引《前书音义》:“辜,障也。搉,专也。谓障餘人卖买而自取其利。” 2.大略,梗概。 清 王念孙 《读书杂志·汉书十六》“连语”:“略陈旨趣,亦谓之辜榷。” 3.查对;计点。 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孙文定公》:“公曰:‘某所收别置一所,请覆之。’王辜榷良久,无丝毫盈絀,如衡而止;王大奇之。”
- 不容商榷
bù róng shāng què
没有商量的余地。
- 商榷
shāng què
商讨
- 大榷
dà què
见“ 大搉 ”。
- 揅榷
yán què
研讨,商榷。
- 拘榷
jū què
亦作“ 拘确 ”。 专卖。
- 扬榷
yáng què
见“ 扬搉 ”。
- 关榷
guān què
1.设关卡征税。明 徐渭 《蜀汉关侯祠记》:“君至,则一省关榷,令货趋集,便卒需。” 清 张际亮 《送云麓观察督粮粤东》诗:“内府诸郎领关榷,明珠带履翠为衣。” 2.指海关。 清 林则徐 《覆议曾望颜条陈封关禁海事宜折》:“准令诸夷互市,原係推恩外服,普示怀柔,并非内地赖其食用之资,更非关榷利其抽分之税。” 清 马建忠 《巴黎复友人书》:“五曰商务,论 法国 商政之因革与关榷之税制。”
- 收榷
shōu què
收归专卖。
- 征榷
zhēng què
谓国家征收商品税与官府专卖。 宋 曾巩 《管榷》:“自此山海之入,征榷之算,古禁之尚疏者皆密焉。” 清 黄宗羲 《明夷待访录·财计二》:“凡盐酒征榷,一切以钱为税。” 清 薛福成 《出使四国日记·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初十》:“ 越南 之 红河 ……自归 法 人管理后,征榷较重。”参阅《文献通考·征榷》。
- 监榷
jiān què
指国家监督专卖。
- 采榷
cǎi què
指采矿和征税。
- 茶榷
chá què
茶税。《旧唐书·穆宗纪》:“壬子,加茶榷,旧额百文,更加五十文,从 王播 奏。” 宋 王安石 《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刘君墓志铭》:“朝廷弛茶榷,以君使 江西 ,议均其税,盖期年而后返。”
- 海榷
hǎi què
指海盐。
- 税榷
shuì què
谓收税专利。
- 酒榷
jiǔ què
古代政府所行的酒类专卖制度。 亦泛指一切管制酒业取得酒利的措施。《汉书·贾捐之传》:“ 元狩 六年,民赋数百,造盐、铁、酒榷之利,以佐用度。”《后汉书·鲜卑传》:“因 文 景 之蓄,藉天下之饶,数十年间,官民俱匱,乃兴盐、铁、酒榷之利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七》:“ 景德 二年,詔毋增榷,自后制置使不得兼领酒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