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捐放
juān fàng
弃逐;抛弃。
- 捐需
juān xū
捐需是捐赠和需要的统称
- 捐监
juān jiān
指 明 清 两代纳粟报捐入国子监为监生。始于 明景帝 初。初限于生员,后扩大及平民,称为例监。 清 代因之。 明 黄瑜 《双槐岁钞·援例入监》:“ 景泰 改元,詔以边圉孔棘,凡生员纳粟上马者,许入监,限千人而止。”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七》:“ 乾隆 元年,罢一切捐例。廷议捐监为士子应试之阶,请於户部收捐,备各省賑济。从之。”
- 捐身
juān shēn
1.丧身。 2.牺牲生命。
- 起捐
qǐ juān
征收捐税。 清 钱泳 《履园丛话·救荒·公督私藏法》:“有田有舖之家,既经起捐登簿,簿上须註明总结米若干石,总结钱若干千,其总簿存於公家收存。” 清 柯悟迟 《漏网喁鱼集》:“又有红粉税,即火药,亦要挨户硬捐。又按田起捐,每亩捐钱五十文。”《文明小史》第九回:“捐局是奉旨设立的,他们不开市倒有限,他们不起捐,就是违背朝廷的旨意。”
- 捐钱
juān qián
- 捐毒
juān dú
汉 西域国名。在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恰县 境。
- 捐职
juān zhí
谓捐纳得官。
- 相捐
xiāng juān
相离;相弃。
- 改捐
gǎi juān
指再捐银两以获取更高官职。
- 捐馆
juān guǎn
死的比较委婉的说法,“捐”指放弃,“馆”指官邸,字面上来说,就是放弃了自己的官邸,一般是指官员的去世。
- 迁捐
qiān juān
犹捐弃。
- 遗捐
yí juān
遗弃,捐弃。
- 捐纳
juān nà
捐资纳粟换取官职、官衔。此制起于 秦 汉 ,称纳粟。 清 中叶后大盛,称为捐纳。朝廷视为正项收入,明订价格行之,加剧吏治腐败,成为一大弊政。 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纯皇初政》:“罢开垦,停捐纳,重农桑,汰僧尼之詔累下,万民欢悦,颂声如雷。” 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二:“然开例三载,所入仅二百万有餘,捐纳知县五百餘人。始则缺多易得,后见非数年不能选授,亦復观望徘徊。”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七》:“ 雍正 二年……帝曰:‘垦田事例,於地方有裨益。向因各捐例人多,难於銓选,降旨停止。年来捐纳应用之人,将次用完,越数年,必致无捐纳之人,而专用科目矣。应酌添捐纳事欵。除道、府、同知不许捐纳,其通判、知州、知县及州同、县丞等,酌议準捐。’” 章炳麟 《訄书·官统下》:“捐纳则废,年资则废,科举则废,将论官者必於大学。”
- 捐除
juān chú
废除;消除。 清 龚自珍 《明良论四》:“删弃文法,捐除科条。” 清 陈天华 《警世钟》:“故我剖心泣血,劝列位总要把从前的意见捐除,纔是好哩。” 陈独秀 《反动政局与各党派》:“目前第一步奋斗是要比较进步的党派即刻觉悟自身的价值与使命,相互捐除宿怨联合起来。” 蒋光慈 《少年飘泊者》九:“人总还是人啊!他们的悲哀与不幸,什么时候才能捐除呢?”
- 捐金
juān jīn
1.弃金。 2.捐助钱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