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司更卒
sī gēng zú
打更的更夫,司,管理。
- 南北司
nán běi sī
“南司”与“北司”的合称。
- 北司
běi sī
指 唐 内侍省。因设在皇宫之北,故名。《新唐书·刘蕡传》:“方宦人握兵,横制海内,号曰‘北司’,兇丑朋挻,外胁群臣,内掣侮天子, 蕡 常痛疾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文宗开成元年》:“ 卢钧 除 岭南 ,朝士皆相贺。以为 岭南 富饶之地,近岁皆厚赂北司而得之;今北司不挠朝权,陛下亦宜有以褒之。”
- 司化
sī huà
1.掌管造化者;造物主。 2.掌管教化的官员。
- 总税务司
zǒng shuì wù sī
旧 中国 各口岸主管海关税务的官员称税务司;统管全国海关的官员称总税务司。咸丰 九年(1859年) 英国 人 李泰国 任总税务司,此后九十年间,总税务司一职始终为帝国主义分子所把持。解放后, 中国 人民自己掌握了海关,取消总税务司和税务司。《清会典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》:“总税务司为总理衙门所派,其各关税务司则由总税务司酌设,及各项办公外国人等均责成总税务司管理,凡关税由税务司经徵。” 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第五编第一章第四节:“ 奕訢 掌握了总理衙门以后,与外国侵略者有了更多的交往,而且任命 英国 人为总税务司。”
- 大司务
dà sī wù
厨师。
- 司务长
sī wù zhǎng
1.伙食管理员 2.连队中主管装备、物资、经费、伙食等后勤工作的干部
- 司务
sī wù
旧时对手艺匠人的尊称
- 判司
pàn sī
古代官名。唐 代节度使、州郡长官的僚属,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。亦用以称州郡佐吏。《旧唐书·职官志一》:“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。” 唐 白居易 《自吟拙什因有所怀》诗:“趁向 江陵 府,三年作判司。” 宋 陆游 《送子龙赴吉州掾》诗:“判司比 唐 时,犹幸免笞箠。”
- 司刑
sī xíng
官名。
- 司分
sī fēn
1.历正的属官,专司春分、秋分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 玄鸟氏 ,司分者也。” 杜预 注:“玄鸟,燕也,以春分来,秋分去。” 孔颖达 疏:“此鸟以春分来,秋分去,故以名官,使之主二分。” 2.泛指历法官。《文选·颜延之<皇太子释奠会作>诗》:“正殿虚筵,司分简日。” 刘良 注:“司分,主历之官也。” 3.谓由历法官颁布节气。 唐 王諲 《南至云物赋》:“北风戒节,南至司分。”
- 分司
fēn sī
1.分掌;分管。南朝 齐 王融 《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》:“然后沿才受职,揆务分司。是以五正置於 朱宣 ,下民不忒。” 2.唐 宋 之制,中央官员在陪都( 洛阳 )任职者,称为分司。 唐 白居易 《达哉乐天行》:“达哉达哉 白乐天 ,分司 东都 十三年。” 宋 陆游 《简邻里》诗:“独坐空斋如自讼,小鎸残俸类分司。” 3.明 清 于盐运司下设分司,为管理盐务的官员。 明 宋应星 《天工开物·作碱》:“凡地碱煎盐,除 并州 末盐外, 长芦 分司地土人,亦有刮削煎成者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三五回:“随即是盐院来拜,盐道来拜,分司来拜, 扬州 府来拜, 江都 县来拜,把 庄徵君 闹的急了,送了各官上去,叫作速开船。”
- 司法冻结
sī fǎ dòng jié
司法冻结是新券法修改新增的执法权,赋予证券监管机构一些准司法权,是这次证券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。最重要的执法手段之一就是冻结、查封权。
- 冥司
míng sī
1.阴间。 2.阴间的长官。
- 冢司
zhǒng sī
丞相的别称。 《文选·任昉<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>》:“今兹首夏,将亚冢司。” 李善 注:“《梁书》曰:‘ 天监 元年, 云 迁散骑常侍、吏部尚书。’” 唐 独孤及 《送江陵全少卿赴府任》诗:“冢司方慎选,剧县得英髦。”《旧唐书·宋璟传》:“遂使再升台座,三入冢司,进阶开府,增封本郡。”
- 大司农
dà sī nóng
官名。秦 置治粟内史, 汉景帝 时改称大农令, 武帝太初 元年更名大司农。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的财政收支,为九卿之一。 北齐 时称司农寺卿, 隋 唐 以后所置略同。 元 置大司农司,掌农桑、水利、学校、救荒等事。 明 初置司农司,不久即废,其职掌并入户部。习惯用作户部尚书的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