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厘任
lí rèn
谓就任治理。
- 厘革
lí gé
改革。
- 厘正
lí zhèng
改正;订正。 后也用作请人评定诗文书画的敬辞
- 厘振
lí zhèn
见“ 釐整 ”。
- 厘豪
lí háo
见“ 釐毫 ”。
- 厘金
lí jīn
1.即厘税。 2.即厘捐。 3.指以人们所得收益的若干部分所充的税金。
- 厘替
lí tì
改变,更动。
- 厘分
lí fēn
整理分类。
- 厘务
lí wù
1.管理政事。《旧唐书·刘祥道传》:“经明行修之士,犹或罕有正人,多取胥徒之流,岂能皆有德行。即知共釐务者,善人少而恶人多。” 宋 赵昇 《朝野类要·职任》:“添差之官,则不理政事也。若许干预则曰仍釐务。” 清 王士禛 《池北偶谈·谈故二·常参》:“ 唐 有职事者,谓之常参,今隶外朝不釐务者,谓之常参。” 2.厘捐。 清 薛福成 《筹洋刍议》:“邇者军事渐平,而经理釐务之人或失其初意,不无病民之事。” 钱仲联 《黄公度先生年谱》:“十二月(1884年), 钦州 冯子材 提督大破 法 军於 镇南关 外,时先生父 砚宾 方督办 南寧 、 梧州 釐务。”
- 厘麰
lí móu
麦。 釐,通“ 来 ”。
- 厘谢
lí xiè
谓以胙肉作为酬报。
- 厘析
lí xī
条分缕析。 谓分析细密而有条理。
- 厘补
lí bǔ
改革和补救。
- 厘金局
lí jīn jú
亦称“ 釐捐局 ”。 征收厘金的机关。又名厘局。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·厘税》:“ 贵州省 设釐金局二十五处。”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·厘税》:“﹝ 同治 ﹞十年, 直隶省 天津府 ,改捐输义馆为 天津 釐捐局,抽收百货釐金。”《文明小史》第九回:“有的因为手中提的礼包分量过重,有的因为篮中所买的菜过多了些,按照釐捐局颁下来的新章,都要捐过,方许过去。” 沈从文 《边城》二:“地方还有个釐金局。”亦省作“ 釐局 ”。《清史稿·食货志六》:“是年( 咸丰 三年) 苏 常 叠陷,丁、漕无收,乃设釐局於 上海 ,藉资接济。” 钱仲联 《黄公度先生年谱》:“ 粤 西故瘠地,南征军餉,皆挹注於 南 ( 南寧 )梧( 梧州 )两釐局。”参见“ 釐捐 ”。
- 厘次
lí cì
整理编次。清 王韬 《<弢园文录外编>自序》:“因取歷年来存稿稍加釐次,授诸手民。”
- 厘比
lí bǐ
分辨;审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