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审判员
shěn pàn yuán
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职务的人员。
- 判析
pàn xī
辨析;分析。
- 龟判
guī pàn
龟甲和璋。 古代占卜、朝聘、祭祀、丧葬等时所执持的礼器。语出《公羊传·定公八年》:“宝者何?璋判白……龟青纯。” 何休 注:“判,半也,半圭曰璋。”
- 批判
pī pàn
1.批示审断 2.评论;对于是非的判断 3.对被认为是错误的思想或言行批驳否定
- 判袂
pàn mèi
分袂;离别。 宋 范成大 《大热泊乐温有怀商卿德称》诗:“故人新判袂,得句与谁论?” 明 王廷相 《答吴宿威太守书》:“自 松江 判袂,积有岁年。” 清 张潮 《滇南忆旧录·成公祠》:“但我与子相处数年,一旦判袂,有所不忍耳。”
- 臆判
yì pàn
犹武断。
- 判押
pàn yā
在公文上签字画押。
- 咨判
zī pàn
犹裁决。
- 判语
pàn yǔ
1.犹今之判决书。宋 王谠 《唐语林·补遗三》:“有大辟者,俾先示以判语,赐以酒食而付去。” 2.科举考试的内容之一。指考生对“疑事”所下的断语。《警世通言·老门生三世报恩》:“只拣嫩嫩的口气,乱乱的文法,歪歪的四六,怯怯的策论,憒憒的判语,那定是少年初学。” 清 顾炎武 《日知录·经义论策》:“第二场:论一道,詔誥表内科一道,判语五条。”
- 判审
pàn shěn
犹审判。
- 迎判
yíng pàn
犹言迎刃而解。
- 掌判
zhǎng pàn
媒人。语本《周礼·地官·媒氏》:“媒氏,掌万民之判。” 郑玄 注:“判,半也。得耦为合,主合其半成夫妇也。” 宋 胡继宗 《书言故事·媒妁》:“媒曰掌判。” 宋 罗烨 《醉翁谈录·崔木因妓得家室》:“君若果未婚,妾当为掌判,使君即得佳偶。”
- 宣判
xuān pàn
法庭向当事人宣布判决结果
- 相判云泥
xiāng pàn yún ní
高低差别就象天上的云彩和地下的泥土那样悬殊。形容相差极远。
- 判不可摇
pàn bù kě yáo
已定下的案子决不能更改
- 复合判断
fù hé pàn duà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