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翻译四例
fān yì sì lì
一翻字不翻音翻字不翻音者
- 发凡言例
fā fán yán lì
发凡:揭示全书的通例。 分类举例以说明书的体例。
- 适例
shì lì
恰当的例子。
- 例差
lì chà
按常规执行公务。
- 遵例
zūn lì
依照成例。
- 说例
shuō lì
序言。
- 例直
lì zhí
条例简明质直。
- 贯例
guàn lì
关于发行和使用钞票的规定。《金史·食货志三》:“交钞之制,外为阑,作花纹,其上衡书贯例,左曰‘某字料’,右曰‘某字号’……宰臣奏:‘旧立交钞法,凡以旧易新者,每贯取工墨钱十五文。至 大定 二十三年,不拘贯例,每张收八文,既无益於官,亦妨钞法,宜从旧制便。’”
- 开例
kāi lì
做出没有先例的事情,让别人可以援例
- 举例
jǔ lì
举出例子
- 一例
yī lì
一律;同样
- 比例因子
bǐ lì yīn zǐ
若两个量 A 和 B 满足关系式 A=B 或 B=A, 则称为比例因子
- 国际惯例
guó jì guàn lì
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一些习惯做法和先例,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之一。
- 傍州例
bàng zhōu lì
例子;榜样。
- 律例馆
lǜ lì guǎn
清 代官署名。 顺治 二年始设; 乾隆 七年隶刑部。掌修法令,刊定条式颁行。每经五年汇辑编排,称小修;满十年,重新补充删减,定为宪典,颁行全国,称大修。此外,兼掌稽核各司案件。参阅《清史稿·职官志一》。
- 例词
lì cí
拿这个词来举例。